
本網訊 2月21至22日,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光君率省人大法制委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負責人,赴溫州開展《浙江省地方金融條例(草案修改稿)》立法調研。
調研組一行實地走訪溫州市民間借貸服務中心、東甌社區文化禮堂,深入了解中心建設運行情況和基層金融普法宣傳工作,并召開座談會分別聽取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金融企業、省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。
趙光君指出,自2012年國務院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以來,溫州綜合金改工作目標清晰、推進有力、成效顯著。2013年出臺的全國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規《溫州市民間融資管理條例》,為相關改革舉措的落地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撐。新時代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,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,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、穩預期、利長遠的保障作用,進一步加強地方金融立法,確保我省各類金融活動在法治軌道上進行。

趙光君強調,要在立法過程中堅決貫徹省委金融工作座談會精神,深刻認識金融在穩企業、增動能、保平安特別是在服務民營企業中的重要作用,深刻認識地方金融立法在“六個一批”立法任務中的重要地位,切實增強條例審議修改的使命感緊迫感。要緊扣防范化解區域性金融風險和促進金融規范發展的雙重目標,堅持問題導向、底線思維,結合“三服務”活動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題調研,全面排查我省金融領域風險隱患,以法治手段引導金融健康發展、回歸本源。要注重處理改革與法治的關系、政府與市場的關系、中央事權與地方事權的關系、規范與發展的關系、創新與風險的關系、集中與分散的關系,努力在地方立法權限范圍內作出最優的制度設計。要認真貫徹《關于進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機制、做好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見》,不斷提高立法質量,加快立法步伐,特別是發揚斗爭精神,圍繞矛盾焦點作出創制性規定。